为什么面对一些意外情况时,中国的法院和法官更倾向于赔钱了事,好像赔钱代表着一种更人道更西方更进步更先进的感觉。 我记得小时候经常听说国外某某受到伤害后被赔了好多好多钱,某某老太太在饭店自己用牙签挑牙时刺破了嘴,竟然被赔了50万美元,某某吸烟得病后被赔款30亿美元等等等案件,给人的感觉就是外国好先进好人道,赔钱好文明好关心人啊!
于是学生在学校出了事,第一想到的就是“校闹”,病人在医院出了事就“医闹”,孩子在饭店玩耍意外摔倒就赖饭店;孩子落水后,就讹诈这条河是哪个村的,在澡堂滑倒就讹诈老板,老人讹诈扶起他的人一讹一个准等等等,反正只要是在外边出了事故,总能找到讹诈的对象! 中国学习西方学了个四不像。 小时候经常听说,外国的学生可以质疑老师甚至可以和老师争论,和老师开玩笑,感觉国外好自由好开放,课堂好随便啊,但是国外的随便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而中国的一些所谓教育专家,把尊重教师去掉了,只是表面的追求课堂的自由和随便,因为只学了国外课堂的表面,于是出现了:质疑甚至大吼侮辱教师代表这个孩子灵活、自由,有前途,学生上课不听讲代表这个孩子不死板,有发散精神,有创新力等等!
为了体现人道主义,法律对于欠账的老赖过于人道了,所以逼迫很多债主不得不想其它方便要账,因为通过法律要账根本行不通!
2016年,约百名中国游客在日本北海道新千岁机场与警方发生冲突,导致“骚乱”。
2015年,有中国旅客因航班延误大闹曼谷机场,唱国歌抗议,当事游客的解释是:“唱国歌是为了讨道歉”“要赔偿是为了国家尊严”。
出现没有人敢扶老人的事件后,不能去责怪国民素质低下,其更本原因还是在于法律出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