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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从2005年文化影视类企业以及成员企业公司就开始享受政府推出的几项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政府对文化类企业单位相关的税务进一步的减免,把影视行业也纳入了文化类企业单位当中,这样影视行业的税收包括营业税,演员所得税,影视公司房产所得税都得到了减免!
到2009年时把文化影视类企业的营业税改为**,并且又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使得文化类企业单位的**缴纳税率,全部低于了营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下,最低的甚至低到了百分之三左右!
紧接着2014年国家又划分了一些税收免减的试点地区,自2014年开始试点地区内的文化类影视企业公司包括投资方,制片方,发行方,推广方,演员签约单位及落后地区的放映方免征**!这些可以让影视企业获得巨大利益的优惠政策,驱使各大文化影视类相关的企业公司,纷纷利用各种渠道千方百计的也要前往试点地区注册登记!而且一些内部消息灵通的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试点地区挂牌成立子公司了!
西北地区试点范围内曾经地贫人少的一个小县城,现如今光是挂牌成立的文化影视类的企业公司竟然达到了惊人的2000多家!一度让县城的生活物资紧缺,房屋租赁公司更是无房可租!
自2005年起影视娱乐界的各种收入利润均呈直线上升,时不时的就会有一些比如什么巨额签约费,某某天价演出费等等消息被媒体或知情人曝出!到2010年进入下一个时代之后艺人的身价更是不断高涨,从前无人问津的二流货色,一场商业演出的报酬就突破了百万级别!一些过气明星参加一个综艺节目动不动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酬劳,请那些位居一线的戏子就更惊人了要以千万元为最低标准,如今几千万的酬劳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再看看近几年的影视作品,一部电影随意的搞搞笑或者拉几个娘炮,轻易的就能卖出几个亿的票房,那些所谓巨星云集的电影几乎每一部都能获得十几亿的票房收入,对比前面要高明一点的电影制片公司,在拍摄一部电影时会通过增加一些泪点或者绑定所谓的爱国情节,这样的狗屁作品上映后甚至会达到几十亿元的超高票房!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是为了提高国民的文化素养,注重落后地区的文化教育,加快偏远地区的经济改革步伐,才在2005,2007,2009和2014年分别制定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进一步的落实了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
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唯利不图无孔不入的不良企业商人,却趁机利用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和纰漏大发横财!这也导致一年有成百上千亿的本来属于国家正常收入的资金,通通流入了那些不良影视文化企业和戏子的囊中!
不管是一些像宝强,小宝那种以出丑低俗不堪为乐的谐星,还是如鹿晗,晨雨这种装伪娘把阉货当祖宗的渣子,如今虽都人模狗样的穿名牌住豪宅,却难掩贪婪低贱的本质不断做出一些丑陋的勾当!政府还没有什么举动,倒是崔实话无心插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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